2.4.1. 基督是唯一的仲保者
§ 1. 基督是唯一的仲保者。
根據聖經,永恆神子的道成肉身並非源於神本性的一種必然事件,亦非人類發展的頂點。這乃是祂自願謙卑的行動。神賜下祂的兒子是為了救贖人類。祂來到世上,是為了將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;是為了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人。祂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藉著死,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,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(即因懼怕神的忿怒)而為奴的人。祂義的代替不義的受死,好將我們引到神面前。這正是聖經一貫的表述。因此,現代思辨神學(speculative theology)主張即便人未犯罪,道成肉身仍會發生,這與聖經最顯明的教導背道而馳。然而,若假設墮落的人類必須得救,那麼道成肉身就是必然的。除此之外,別無他法能達成此目的。聖經對此有明確的教導。基督的名是天下人間唯一可以靠著得救的名。使徒說,若藉著別的方法能得著義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(加 2:21)。若律法(或任何制度與手段)能賜人生命,義就誠然是本乎律法了(加 3:21)。
由於神子道成肉身的目的在於使我們與神和好,而使對立雙方和解的工作即是仲保(mediation),因此基督被稱為我們的仲保者(mediator)。雖然和解有時僅透過代求或協商即可達成,而那能有效代求的人也可被稱為仲保者;但當和解涉及必須為得罪神之罪進行補償(satisfaction)時,唯有那為罪作了贖罪祭(atonement)的人,才是真正的仲保者。既然這項工作唯有基督能做,且已經由祂完成,由此可知,祂是神與人之間唯一的仲保者。祂是我們的和平之君,藉著十字架,使猶太人和外邦人與神和好,歸為一體(弗 2:16)。因此,在我們看來,神與人之間只有一位仲保者,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(提前 2:5)。
羅馬天主教會將祭司、聖徒、天使,特別是童貞女馬利亞視為仲保者,不僅視其為代求者,更視其為和平之君,認為若無他們的介入,便無法與神和好。這源於羅馬天主教神學中兩個錯誤的原則。第一點涉及祭司職分。羅馬天主教教導說,救贖的恩惠唯有透過祭司的介入才能獲得。這些恩惠是藉由聖禮(sacraments)流出的。聖禮若要生效,必須由按立的聖職人員執行。祭司獻上祭物並給予赦罪。儘管地位從屬,但他們被視為與基督一樣真實的仲保者。人若不透過他們,就不能到神面前。這正是聖經意義下仲保概念的核心所在。
另一個原則涉及羅馬天主教所持守的功德論(doctrine of merit)。根據他們的說法,重生之後所行的善功在神眼中具有真實的功德。神的子民不僅可能獲得足以使自己得救的功德,甚至能積累超過自身所需的功德。基於「聖徒相通」的原則,這些多餘的功德可轉讓給他人。因此,人們向聖徒祈求,請他們在神寶座前陳明自己的功德,作為代求對象獲得赦免或拯救的根據。根據聖經,這是基督作為我們仲保者的獨特工作;因此,將此工作歸給聖徒,便等同於將他們立為仲保者。由於基督徒的牧者並非祭司,且沒有任何人在神面前擁有功德,更遑論有過剩的功德,因此羅馬天主教這套教義的根基已全然瓦解。基督是我們唯一的仲保者,不僅因為聖經如此教導,更因為唯有祂能且確實完成了我們與神和好所必需的一切;且唯有祂具備完成此工的個人資格。